亳州市律师协会公告

字体大小:[] [] []       阅读次数:1276   发布日期:2023-11-17



为进一步规范我市法律服务市场,推动法律服务业健康有序发展,协助公众正确选聘律师,切实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同时引导全市律师和律师事务所依法诚信执业,更好发挥律师队伍在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中的作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我市执业律师,均持有安徽省司法厅颁发的律师执业证,并盖有“安徽省司法厅”公章,附有律师个人照片、所属律师事务所、执业证号等信息。我市律师均在律师事务所执业,法律严禁律师挂靠任何法律咨询公司、法务公司等机构承揽法律业务。在“全国律师执业诚信信息公示平台”(网址:https://credit.acla.org.cn/)可查验所有律师和律师事务所的信息。

二、法律咨询公司、法务公司等机构并非律师执业机构,法律咨询公司、法务公司等主体通常属于市场监管部门注册登记的有限责任公司,仅持有《企业营业执照》,而非《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其经营范围具有严格限制。社会人员以律师名义承揽法律业务,属于假冒律师执业的违法行为若又以欺诈等方式骗取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可能涉嫌违法犯罪。请广大公民、法人、非法人组织正确识别,确保财产安全,避免上当受骗。

三、律师不准许在法律咨询公司、法务公司等机构中执业。聘请律师时,应与该律师执业的律师事务所签订书面委托合同,同时由律师事务所统一收取费用并开具票据,律师事务所收费应按照其公示的标准收取。律师应当不与法律咨询公司、法务公司等机构开展任何形式的法律业务合作,不在上述机构办公,不有偿承接来自该类机构转介的任何案件,不向该类机构支付中介等费用,以实际行动规范法律服务市场秩序。若律所或律师存在上述违法违规行为,我会将依据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律师协会会员违规行为处分规则(试行)》的相关规定依法调查处理。  

四、我会依法受理市辖区内的律师事务所及执业律师的投诉。如发现本市律师事务所、律师通过法律咨询服务类公司,以不正当手段承揽业务的,可向本会举报,电话:0558-5530533 电子邮箱:bzlsxh@126.com

五、如社会公众、各类市场主体与法律服务咨询公司、法务公司、非律师社会人员发生法律服务纠纷,请及时依法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投诉或通过司法途径寻求救济,避免利益受损。  

六、“12348”是全国统一的公共法律服务热线,有法律需求的群众,可拨打该电话进行法律咨询。

 

                           亳州市律师协会

                         2023年1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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